发布日期:2020-11-21作者:黄月琴点击:
——高一级部组织学习《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11月18日下午,合肥十中高一级部在自华楼合班教室组织开展《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专题学习暨师德师风建设推进会,会议由高一级部王家陵副主任主持,全体高一教师参加。
会上,王家陵副主任带领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近期合肥市教育局印发的《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一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二是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分班和排座位;三是不得随意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四是不得超过规定布置过量课后作业;五是不得占用学生休息时间集体补课;六是不得侮辱、歧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七是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八是不得组织或者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九是不得因学生学业问题羞辱其家长;十是不得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并对“十不得”具体细则进行了深入解读,使全体教师对其文件精神与重要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王家陵副主任强调广泛学习宣传,用家长会、家委会、班主任工作群等平台,将“十不得”内容广泛宣传到学生和家长,让学生轻装上阵、快乐学习,引导家长理性判断、正确对待。全体教师,作为教育改革的主力军,在充分考虑学情、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基础上,着力引导让学生刻苦学习、快乐成长。不单纯靠延长学习时间来提高成绩,关注课堂,研究教材,做好学法指导,尊重教育规律和人的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会议最后,王家陵副主任指出,全体教师要严格贯彻“十不得”,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推进“四个回归”,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 撰稿人:黄月琴;统稿:王开友、高一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