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12作者:root点击: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17HFSHZJJ002
2、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十中学合班教室装潢及安装
3、项目概算:16万元
4、项目内容:合肥市第十中学校合班教室装潢及安装,详见谈判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以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学校教室装饰、改造业绩;
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的学校教室装饰、改造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四、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五、报名及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 7月 14日9:00至2017年 7月 18日15:00止
2、谈判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面报
六、联系方法
本项目联系人:储老师
联系电话:64459058 18055139576
报名地点: 合肥十中新校求真楼709 监督电话:13866135380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合肥市第十中学 |
4 | 项目名称 | 合肥市第十中学合班教室装潢及安装 |
5 | 项目编号 | 2017HFSHZJJ002 |
6 | 项目性质 | 装潢类 |
7 | 资金来源 | 采购人自筹 |
8 | 包别划分 | t不分包 |
9 | 付款方式 | 工程验收移交、决算审定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10 | 联合体投标 | t不允许 |
11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15天 |
12 | 供货地点 | 合肥市第十中学新校区 |
13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20天内完成装潢及安装 |
14 | 免费质保期 | 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
18 | 勘察现场 | t自行勘察 |
20 | 投标时间及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标书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
2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7 月 18 日 15:00 :
开标地点:合肥十中新校区求真楼九楼会议室 |
22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法,以二轮报价最低价为预中标人。 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成立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确定入围单位,入围单位的投标文件即为有效标。 评委会对入围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按二轮报价最低价方式确定中标候选单位。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法人身份证(必须和投标人一致)、报价明细表、投标总报价、承诺函等材料,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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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价的 5 %,收受方式为t转账,收受人为t采购人 |
27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t图纸 工程量清单 上述资料请投标人在报名时主动领取 |
29 | 其他 | 本项目将对预中标人经评委会评审认可的投标业绩等资料进行公示;如涉嫌造假,将取消中标资格 |
第三章.评标程序及评审细则
第一条 评标工作于开标后进行。评委会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
(一)招标的目标;
(二)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
(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四)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二条 有效投标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二)无重大偏离、保留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三)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
(四)评委会依据招标文件认定的其他原则。
第三条 评委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诚信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所有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均采用相同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定。
第四条 评审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可能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情况需要澄清时,评委会将以询标的方式告知并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对于询标后判定为不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评委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予以书面记录。最终对投标人的评审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
投标人: | ||||
一、初审指标 |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要求 | 是否 通过 | 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应完整的体现出所提供证书原件内的全部内容。 |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合法有效 | ||
3 | 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
4 | 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且在标书内提供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及以上(自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向前追溯计算)连续的社保证明 | ||
5 | 企业业绩/建造师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 企业业绩和建造师业绩可为同一项目业绩 | |
3 | 三大体系认证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要求, 在有效期内 | ||
4 | 开标人员 | 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开标 | ||
5 | 清单报价 |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上述全部指标。 | ||||
评委签字: 评审时间: | ||||
注: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开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会员库资料中已有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
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委会全体成员及监督员均须在评审纪要上签字。评审纪要应如实记录本次评标的主要过程,全面反映评标过程中的各种不同的意见,以及其他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第四章. 评标纪律
第一条 评委会和评标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公正廉洁、不徇私情,不得损害国家利益;保护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在评标过程中,评委、秘书组及其他评标工作人员必须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透露给与投标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评标纪律的情况发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三条 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合肥市第十中学。
致:合肥市第十中学
某投标单位
我公司同意评审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业绩合同中所有货物均已供货完毕且已全部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甲方采购单位均真实有效,若有异议,我公司承诺会在3个工作日内可就以下业绩信息提供原件供贵单位核对。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公章:
日 期:
主体方:(公章) 参加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