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13作者:root点击:
为了充分发挥学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总结上一学年的工作,推动下一学年度的工作,根据合教党委201555号文件和《合肥十中学年度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对2014~2015学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工。
全体教职工划分为四个考核小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行政组。三个年级组由各年级组长负责,行政组由何芳、姜际龙负责。
二、成立考核民评工作有关组织。
考核工作领导组 组长:许苏美,副组长:谢宏毅、吴菊文、凌德保、王守骝。组员:何芳、姜际龙、赵勇、各考核组推荐人员。
考核工作监督组 组长:凌德保、王守骝 成员:各考核组推荐人员。
民主评议中层以上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苏美,副组长:凌德保、王守骝
成员:李书田、刘肖徽、胡进伍、伍旭清、张桂阳。
三、时间安排:
7月16日上午8:00,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相关文件并进行学年度考核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动员。会后各考核小组推荐考核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成员各一名。教职工进行个人述职准备。
7月16日上午9:30,在校第二会议室召开考核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会议,研究考核工作,确定优秀指标分配方案。
7月16日下午2:30 ,全体教职工会议,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工会主席述职,群众测评等,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统计测评结果。
7月17日上午8:00,全体教职工在学术报告厅集中,布置相关工作,教职工分考核组进行述职、测评。下午1:30,考核领导组测评全校教职工,考核监督组成员参加监督。下午4:00,教代会代表民主评议中层以上干部、工会主席。
7月18日上午8:00 ,全校教职工大会,进行小结,宣布考核结果。
四、落实、总结、上报。
总结学年度考核工作,8月10前将考核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做好上报和反馈工作。
办公室 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