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十中创建于1957年,系安徽省示范高中。2015年9月,新校区建成并投入使用。为适应新校区寄宿制管理的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活老师及生活教师主管。现将拟招聘岗位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拟招聘生活教师12名(男教师不多于4名)和生活教师主管1名。
二、应聘条件
1、具备高中及高中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5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工作细心严谨、积极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耐心,能吃苦耐劳,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语言表达、写作能力强以及有过类似工作经历者优先。
4、生活教师主管优先录用有寄宿制管理的经历、经验的生活教师。
三、工作职责
生活教师在政教处指导以及生活教师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参加学校的工作例会和岗位培训。与班主任、心理老师、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宿舍生活、学习以及心理状况,全权负责宿舍的安全、纪律、卫生等管理和寝室文化建设,并督促学生搞好个人卫生和内务管理。
四、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1、经材料审查、面试且体检合格者,学校择优录用并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被录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
2、薪酬待遇。工资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校龄工资(寒暑假发基本工资),其中,基本工资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为2100元,专科学历为2000元,高中学历为1800元。
3、学校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根据国家规定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金额由学校代扣代缴。
4、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超出部分按加班工资标准计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4日起至7月21日下午5时止。
(2)报名方式
①应聘者本人可直接到合肥十中政教处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以上均需同时提供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填写附件(合肥十中生活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表格并上交,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②应聘者也可将以下附件(合肥十中生活教师应聘人员信息表)表格填写完整,与应聘者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电子照片,发电子邮件至564016771@qq.com进行报名。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根据学校通知,通知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被通知者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
(2)以投递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应聘者,根据学校通知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交学校与其电子件进行现场核对,核对后原件退回。
3、体检
(1)面试后学校通知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两日内到学校指定的合肥市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在体检次日向学校提交体检报告,体检合格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为不符合招聘要求并有权通知其他应聘者体检,并做出是否聘用的决定:
①体检不合格的;
②未在学校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
说明:
1、本公告中“合肥十中”、“学校”均指合肥市第十中学。
2、合肥十中(老校区)位于合肥和平路212号(乘3、7、118、155路公交车到市二院站下)
咨询电话:0551—64459712 联系人:刘老师
合肥市第十中学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