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组、行政处室:
为了安全用电、有序用电、节约用电,积极应对我市夏季用电供应紧张局面,根据《合肥市2014年有序用电方案》(合经信电力【2014】133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空调使用和用电管理办法,进一步强调规范如下:
1. 夏、冬两季空调使用设置极限温度,夏季室外温度高于32℃、冬季室外温度低于3℃启用空调。其他季节拉闸限制。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使用空调时,必须关闭门窗。人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关闭空调和照明。(总务处负责检查、公布)
2.教学楼内的空调由学校统一控制,严格控制教学楼办公楼照明,人走关灯,避免太阳灯、无人灯现象(总务处负责检查、公布)
3.电脑、打印机、粹纸机等办公设备使用后及时关闭,减少待机时间能耗,人走及时拔除充电器(总务处负责检查、公布)
4.电动车充电器充满时及时拔除,杜绝夜间充电。(保卫科负责检查、公布)
以上要求,希望各年级组、行政处室严格对照执行,年级组由年级组长负责、行政处室由行政处室一把手主任负责,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有序用电。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