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12-21作者:root点击:
为贯彻市委办公厅文件精神,落实教育局 “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活动方针,现将捐赠活动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1、捐赠形式:人民币或棉衣、棉被、大衣。
2、捐赠原则:完全自愿。
3、捐赠要求:
捐款:没有限制,上不封顶。
棉衣棉被:七成新以上(上级要求九成新)。
4、捐赠地点:
棉衣棉被:工会办公室凌主席处。
捐款:各年级组交组长处,行政交刘肖徽处。
5、捐赠时间:2013年1月5日前。
十中工会
2012.12.20